宪政好 很有用 /陈兆志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8月10日 来稿)
作者:陈光志
宪政民主到底意味着什么?学者们,精英们可以写本很大很大的书,其实这本书还不见得能把这个事情说清楚。咱们这的民主小贩杨恒均就是这样。所以读他的书,年青人就可以把民主看成是打贪官分二奶。
宪政民主简单的讲,就是过讲理的生活,凡事都要讲理。政府讲理,政府与个人之间讲理,人与人之间,人与机构之间讲理。理从何来?自然之理。人世间最基本的道理不外就两条,一,每个人都有权拥有自己的劳动成果,这个成果受到保护和尊重。二,每个人的生命都要受到保护和尊重。人世间的一切犯罪不外是对他人财产的侵害,对他人劳动成果的不当占有。如果能顺利的侵占他人财物,罪犯们一般也不分轻易的去伤害别人的生命,只有在不伤害生命就不能占有他们财产的时候,罪犯才会去伤害别人的生命。
理是客观存在的,但在中国却常常行不通,这也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历史周期律的根源所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就是个钱权有理,再到造反有理的循环,而真理,自然之理,在中国社会中没有它应有的地位。宪政民主,不过是还真理自然之理一个应有的地位。
自然之理为什么在中国行不通,不是因为中国的地理国情特殊,而是它的政治体制,中国历来的政治体制如同一个小孩子玩的石头剪刀布的游戏,但这个游戏却少了一样石头,变成了只有剪刀和布,拿剪刀的就是执政当局,没有了石头的制约,剪刀就肆无忌惮,每一个回合都是布输掉它手上的筹码,也就是老百姓的劳动成果,当老百姓挣回来的筹码不够输的时候,社会必然陷入动荡。游戏被迫中断,周期律也就再完成一次循环。
民主宪政就是在这个游戏中引入一个石头,这样游戏就能持续稳定的进行下去,也就所谓可持续发展。
孙中山和他的同志是中国第一批追求宪政民主的人,但是,他们对什么是宪政民主并不完全清楚,他们是一群追求新生活却习惯旧生活的人。作为革命先行者,先驱的一类人都如此,其余可想而知。所以指望由辛亥革命来完成中国的宪政民主,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更何况中国强大的封建残余势力,直至今日,还有多少人宁愿跪在地上硬是不起来。不起来还不要紧,最可怕的,他们自己以为自己是站着的。
辛亥之后,历史的车轮又向前转了一百多圈,中国在纷纷扰扰中进进退退,但是,不管怎么说,今天的中国已经不是一百年前的中国,民智不似当年那样愚,社会不如当年那样封闭,人们看到不再是自家篱笆墙内外的事物,实行宪政的条件一天比一天成熟,它已经离我们不太远了。
民主宪政其实说来是非常简单的东西,一句话就能讲清楚,以每个人都有权享有自己的劳动成果,每个人的生命都受到保护为基础,在此基础之上,以多数原则选择一个人组织政府执行这一得到世人普遍认同的价值观,保护所有的人。
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只享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对他人的财产不作要求,对他人的生命不作伤害。
反观辛亥革命,当年的革命者做了多少违背这一原则的事情,包括孙中山本人。但是,我们无权指责他们,他们为我们开启了现代化之路。
我们追求民主宪政,往小处说,是为了自己安居乐业,往大处说,是为了国家民族的兴旺发达。这之间没有任何矛盾的地方,它们完全是统一。试想,我们每个人都能安居乐业,那国家能不兴旺发达吗?国家不就是由一个个小家组成的吗?如果家家户户揭不开锅,国家的兴旺只能是粉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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