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泰和-民决团: 与杨在新大律师讨论律师安检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1月14日 转载)
杨在新大律师到桂林,我请吃恭城油茶以尽地主之宜。杨律热邀我加盟死磕律师,并诱之以利,导之以名,动之以情,大言律师维权之大正义,个人事业之大善,我诚以为然。但因我矢志理论以为铺路成就法治并期盼以民决团制度的宣介和
与杨在新大律师讨论律师安检
杨在新大律师到桂林,我请吃恭城油茶以尽地主之宜。杨律热邀我加盟死磕律师,并诱之以利,导之以名,动之以情,大言律师维权之大正义,个人事业之大善,我诚以为然。但因我矢志理论以为铺路成就法治并期盼以民决团制度的宣介和拿来实现中国法治,故难以全力践行杨律之力荐。然我吾思之,吾以理论思想见长,死磕律师有些法律见解和理论并非正确,因此吾可以思想理论与死磕力量相互裨益相得益彰,吾以此开创思想派律师吧!不知各位死磕大律师是否同意? 以今晚讨论律师安检为例,杨律代表死磕派观点认为律师不应安检。我说这样会出问题的,某个将来日子,某个律师用炸弹炸了法院,这种情况完全会出现。到时还有死磕派要求律师不安检?杨律也认同。所以我说科学先进的作法是任何人(除了工作于此的法官)都必须安检,但不允查身份证或任何证件。这是英美等法治国家的作法。其好处为:一、审判成为真正的公开审判,因为任何人无须证件即可进入;二、确保法院安全及旁听人员,律师等的安全;三、检察官与律师也平等了,他们也要安检;四、如果检察官、律师经常在某些法院进出可申请免检,并由该法院发免检证明。
跟@青石律师 讨论,他起初认为我对律师安检的见解“迂腐”。后来我解释,无论何人,除了驻庭法官,都应该安检,但不检查证件也不登记。这样岂不更好?@青石律师也表示“有道理”。可见,死磕派跟思想派有很多合作机会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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