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军的陈光标发家是靠“党的好政策”吗?/李慧翔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1月17日 来稿)
1月13日,我发表了文章《原罪陈光标:靠欺诈赚取第一桶金》。在接下来的不到24小时时间内,这篇文章在百度新闻、财经网、虎嗅网、新浪财经、网易云阅读、中国新闻网、网易新闻、腾讯财经、搜狐财经、21世纪网、人民网、华商网、环球网、中华网等诸多媒体的转载链接或官微突然被集体删除或无法显示。
真不幸,可能是十几家媒体的编辑在1月14日当天集体误操作了。就中国媒体从业者这种业务素质,不抓起来集体考记者证还真不行啊,哼哼。
然后,1月14日当晚,陈光标先生发表了博文《暗箭伤人 意欲何为》。略去客套话,全文最有意义的一段是 “我要郑重地告诉大家:陈光标发家致富,得益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是时代赐予的好机遇,靠的是自己诚实劳动,合理合法。请大家仔细想想:如果我违法经营,公检法以及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会让我 逍遥法外 么?我恐怕早已身陷囹圄了吧。”
标哥,动笔要三思啊。拿着一套欺骗忽悠病患和中老年人的假医疗仪器,说靠这个起家是“得益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是时代赐予的好机遇”?你这样高级黑,汶川地震时和你握手的那个退休老人知道吗?
不过仔细想来标哥说得很有道理,他的发家致富,又怎能说不是拜“好政策、好机遇”所赐呢?
那个1994年申请,1996年因未缴年费而过期的实用新型专利“新型电子疾病探测仪”,虽然在专利分类中属于“卫生学”下的“用于诊断目的的测量”类。然而直到1999年被C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为“产品宣传材料不实”时,这款据陈光标自己说“净赚两千多万”的产品,在严格意义上却依然不属于医疗器械。
而《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的正式施行,还要等到2000年4月10日。到那时,标哥花3000元请人发明的“新型电子疾病探测仪”,才会被正式划归为“中医器械”下的“治疗仪器”类。
因此,在2000年前,CFDA对这种“耳穴探测治疗机”,几乎没有任何管理措施,因为它并未纳入医疗器械的管理范畴。即便是早在1995年就颁布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也难以干预“跨世纪家庭CT”这种明显欺骗用户的宣传语,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恐怕压根就没听说过。因此直到1999年,由于标哥连续两次在“全国医疗器械博览会”上大忽悠,才被CFDA发文通报。
这也正是标哥“逍遥法外”的主要原因。(当然,中国虚假医药产品及广告的风潮至今屡禁不止,2012年全国各省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是2011年的2.20倍,是2010年的2.45倍)
其实,标哥打的虚假医药广告擦边球还不止“跨世纪家庭CT”一个。1997年时,标哥还搞了一个“灵芝胶囊”项目,这种售价达到2000元一公斤的膳食补充剂,被部分媒体报道为标哥挖到了人生“第二桶金”,而且称灵芝“对治疗慢性病有良效”。这种在美国必然会受到FDA严重警告的举动,竟然换来了当地政府的特殊津贴
嗯,“得益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是时代赐予的好机遇”。
当然,标哥对以上这些“种种不实之词和诋毁之语”是懒得“一一驳斥”的。只求新浪微博的编辑不要再误操作了,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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