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月24日电(于扬 记者韩俊杰)河南郸城“处女卖淫案”近日由郸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案的4名民警被判处有期徒刑。 (博讯boxun.com)
2002年12月24日、25日,涉案的4名民警被郸城县人民法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公开审理。
近日,法院对4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4名被告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其中郸城县公安局巡警三中队队长张兴才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民警张立峰、张林峰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民警于卫平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张翠英在诉讼期间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4名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10万元,但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张翠英准备于近日提出国家赔偿诉讼,要求郸城县公安局赔偿其各项损害及损失。 (博讯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