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何燕在澳洲上访日记 材料3 请看博讯热点:“麻雀行动”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7月23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文件3
是我向天津市的部分主要责任单位开的一些违法拆迁证据和政府各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的文书。
(1)2009年11月10日从天津规划局开出我被强迁的地块规划计划至2009年11月还没有被批准,在中国拆迁许可证是需要五证的其中就有规划计划这一条:根据200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申请拆迁许可证时须递交的资料】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递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2)2009年11月9日我去天津市建委要建房【2005】253号文件复印件,建委不给,叫我摘抄相关内容,整篇文件内容都能摘抄可文件上面公章能摘抄吗?再说既根据这个文件拆了我家房子,拆迁单位就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给我,我有知情权。
(3)2010年6月10日我又去天津市建委提出本片拆迁提供不出拆迁许可证就是违法拆迁。市建委推卸责任,不属于我单位管。我问市建委信访办的人属于哪里管,他说:不知道,我说:区建委不应该属于市建委管吗?他说我是在纠缠。
(4)、(5)2010年8月10日到天津市房管局查询房屋拆迁裁决书第二页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4】津地证字0081号文件精神,及津房拆许字(2005)第04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又是查询没有结果,告诉我到和平区查去,各位网友和有识之士,请看上面写的是:津房拆许字(2005)第04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而不是津和房拆许字。和平区有资格批吗,纯属推托。
(6)在2005年拆迁之前2004年4月21日政府就把我们原住地的土地卖给了开发商。至今我手里还拿着我家祖辈传下来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再说2005年是以盖经济适用房为名进行拆迁,而盖经济适用房用地是由国家划拨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而地方政府擅自买卖土地是违法的,再说我们的手里拿着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背着我们买卖也是违法的。下面附上剪报:
裁决书上提到的所有证件和文件在拆迁时拆迁单位就应该向我们提供的,但我经过几年的努力东奔西跑、挨家单位寻找至今有些证件还找不到,找到的证据也是违法的。也许我要为找到这些政府违法的证据而付出惨重代价。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或者发稿团体的观点、立场) 19831023
[发表评论] [查阅评论]
(不必注册笔名,但不注册笔名和新注册笔名的发言需要审核,请耐心等待):
|
|
|
|
|